解析:
单纯地盗窃收条本身并不构成盗窃罪,原因在于收条作为一种财务凭证,并不被我国刑法视为定义中的“财物”。
然而,倘若收条所代表的乃是某种财产权益,如用以证实货币资金或者特定物件的所有者身份,那么当行为人在盗窃收条之后,依据该收条实施侵占财物、非法占有等违法行为时,就有可能涉嫌到诈骗罪乃至其他相关犯罪问题。举例来说,若是嫌疑人利用非法获取的收条予以诈骗财物,此时他便很有可能陷入诈骗罪的指控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