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行为的定罪并非仅仅取决于涉案金额的大小,更重要的是要看其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所规定的各项法律规定。此条款明确列举出了诸多类型的洗钱行为,其中包括明确知晓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从事的非法转移和掩盖来源等违法行为。一旦此类行为涉及到诸如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领域,便不论资金数额的大小,均有可能被判定为洗钱罪名成立。因此,只要存在证据能够证实行为人确实实施了以上述条款中所列举的各类洗钱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