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借款人以其房屋产权证书作为担保物借款却未能按约还款时,债权方可以依照以下详细的操作流程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尝试与债务人积极开展对话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寻找适宜的还款时间表或可行性方案;
其次,如果以上方式无法奏效,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构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庭强制执行已设定之担保权益;
最后,在法院作出公正裁决之后,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而拍卖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