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协助洗钱的行为通常只有当涉及到的资金额度较为庞大或者情节相当严重时,才有可能引发刑事调查并被立案处理。举例来说,倘若个人明明知道其所参与的交易属于犯罪活动所得及其收益,却仍然提供了相关的资金账户以供使用,或者主动协助这些资产进行了财产形态的转化以及向境外的转移等操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其涉案金额超过50,000元人民币或者还有其他性质及其恶劣的情节存在的话,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构成洗钱罪。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往往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