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刑事诉讼中的嫌疑人在经过拘留之后未被提起公诉,一般情况下这代表着侦查机构认为相关证据尚不够充分或者案件情节显著轻微,无法达到定罪标准。在此种情形之下,嫌疑人将被予以释放,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他们不应继续受到与该罪名有关的追责,并且享有权利要求消除因拘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被提起公诉,也并不妨碍对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例如可能涉及到的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赔偿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