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执法手段,其核心含义在于,对于犯罪行为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在缴纳足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担保人之后,可以暂时远离羁押场所,在无需规避任何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的前提下进行自由活动。这种制度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犯罪行为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同时尽可能地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相关费用的支出。
然而,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犯罪行为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有可能面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甚至重新被羁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