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通民事债务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期。在此期间内,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知晓或应当意识到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若无法在该时间段内及时提起诉讼程序,尽管债权人仍旧有权行使起诉权,然而负有债务承担义务的人却能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此时法院往往会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采取不予保护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