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故意伪造当事人的签名制作出借款协议,这便构成了典型的伪造重要法律文书、证件的犯罪行为。
根据其具体情节和涉及的主体,又可能被评价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至于是否会触发刑法的制裁,则需视乎该借款协议对于当事人个人财产权益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而定,还可能机缘巧合地牵扯到刑法中所规定的诈骗罪等相关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