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海南省琼海市以及我国其它地方,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通常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方、被告方或者其亲属及代理律师需要向特定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其次,负责案件侦查、起诉与审判的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是法院将会对上述申请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权衡是否满足相应的取保候审条件;再次,当事人可以依法提供担保人为其履行相应义务,抑或是直接缴纳适当金额的保证金以作为担保;接下来,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将该决定书及时通知到当事人;最后,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签署保证书,明确表示愿意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