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危险驾驶罪行量刑所参照的法规规定,主要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通常情况之下,若行为人被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则面临着判处拘役以及附加罚金的严厉惩罚。
其中,拘役的时间长度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的任何时间。
然而,具体的刑罚期限应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行为人的悔过转变等多个方面因素综合决定,最终由法庭进行裁决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