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定性标准主要涉及三大要素:
首先,行为人需拥有支配或管理单位资金的权限;
其次,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否擅自主张使用这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投资或进行非法经营等活动;
最后,行为人是否在三个月内未能及时归还所挪用的资金,或者其挪用金额是否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抑或是给所在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且往往伴随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不良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