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代收契税这一行为中,倘若有人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将代收的契税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将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当涉案金额巨大时,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