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具有刑事性质的强制性手段,并非意味着该事件的圆满终结。若是已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不顾法律约束或者有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他们仍然需要面对最后的审判,可能会因罪行严重而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严格规定,尽管符合逮捕标准,但是具备特定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享有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在接下来的审判环节中,若经证实其确有犯罪之事,那么就必须依法接受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