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帮信罪”这一术语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明确规定,如果公司法人在明知其他人员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该公司法人就有可能被判定犯有此项罪行。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帮信罪”与公司法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密切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