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文规定,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依附于行政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若违反职守,滥用职权,擅自将原本属于所在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达到三万元及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则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据此,侵吞价值五万元的公款,无疑已构成了“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根据一般的司法实践和刑法裁量标准,它所对应的刑罚范畴应该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