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时,其所作出的刑事处罚主要聚焦于对当事人采取拘役处罚以及罚款制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项明文规定,对于触犯此项罪行的个人或团体,应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附加征收罚金。关于拘役的刑期,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则需由法院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裁量。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罚金的具体金额并无固定标准,而是会因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