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公开审判程序常规环节如下所述:
首先为开庭审理阶段。此阶段开始于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并向被告方、辩护人士以及其他诉讼涉事者发送通知。在此过程中,控诉方与辩护方将围绕案件的核心事实问题、相关证据的采集及其恰当的法律解释展开深入激烈的辩论。接下来是法庭调查环节。由法院集中审查各方面的证据材料,通过听取被告人的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观点建议,以求达到全面公正地了解案情。
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此期间控诉方与辩护方将针对案件核心事实问题以及法律解释的恰当应用展开更为激进的辩论。紧接着,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对整个案件的最后陈述机会。
最后,在充分考虑了所有的证据材料以及各方的辩论意见之后,法院将在公开场合宣布最终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