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所承受的惩罚相较于成年人要轻微得多,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根据未成年罪犯的年纪、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悔罪表现进行综合衡量,还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同时需结合对未成年刑事责任能力的准确评估。
具体来说,如果涉案的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不满14周岁),那么他们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当他们年满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时,仅需为八类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负责,这其中就包括了故意杀人以及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等情况;
然而,当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至18周岁之际,他们将被视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但在量刑方面可以得到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