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方面,其时限一般而言为37天。其中,公安机构的最初拘留时间上限是3日,如若得到检察部门的批准,则此时间可以延展为7日;至于那些涉及流窜行为、多次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最长拘留期限可增至30天。
紧接着,如有必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相关人员必须在拘留期限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予以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