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境内,危险驾驶这一行为一般是被视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侵犯。若实施该行为的人员所造成的驾驶风险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他/她就有可能涉嫌承担刑法里定义的“危险驾驶罪”。这个罪行的范畴通常涵盖了诸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性质恶劣的驾驶行为。一旦被判定有罪,犯罪者将可能面临拘役或其他形式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