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借据中并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那么这无疑将对借贷的法律效力及可执行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权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限制为三年,该时间起始于当事人得知或应该得知自己作为权利客体所遭受损害及其义务主体之际。对于缺乏明确标注日期的借据而言,在确立诉讼时效起点的问题上势必会引发诸多纷争,有可能使债权人陷入无法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困境之中。因此,尽管借据尚未标明期限不会直接导致其法律效力的丧失,但是我们仍旧强烈建议您尽早进行补充或者重新撰写,以明确借贷的起止日期,从而保护双方的经济利益与权益不受到任何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