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次数在法律条文中是否存在明确限制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确定,具体情况取决于各个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涉案人员和被告的过往行为表现。如果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并且在此期间内未曾违背任何相关条款,那么这种强制措施便有可能得到持续执行。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案件进展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也可能随时发生调整甚至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