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的可行性:在猥亵案中,如果受害者家属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如对方可能的无罪认定)有异议,首先应当明确这种异议是基于何种理由。如果异议是针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诉、控告或提起自诉)来寻求救济,而非简单的复议。
复议的时机:复议的申请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复议是针对立案决定的,那么通常应当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一定期限内(如七日)内提出。但如果案件已经立案并进入调查阶段,那么复议的时机可能并不适宜,因为此时案件的处理结果尚未确定。
选择适当的救济途径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受害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或案件处理过程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明确载明申请复核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受害者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案后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提起自诉或申诉:如果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不符合受害者家属的预期(如对方无罪释放),且受害者家属认为案件存在明显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自诉或申诉。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诉和申诉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较为严格,需要受害者家属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