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案件的管辖权通常归属于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然而,若被告为自然人,其居所地址与日常生活所在地存在差异时,则通常由该被告的日常生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而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类型的被告,则应由被告的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当同一案件涉及多名被告,并且这些被告的居所地或者日常生活所在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时,那么这些法院均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关于六万元的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的律师费用问题,在您提供的相关法规中并未明确提及。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将由律师与当事人双方共同商定,其中可能会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工作量以及当地律师收费标准等诸多因素。因此,关于具体的律师费用,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如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服务,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解答。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