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在债权人离世之际,其个人财产务必以清偿所有正当债务为首要责任。如债权人有意设立遗嘱,则需严格遵照遗嘱所述之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若无遗嘱或遗嘱被判定无效情况下,则应依据法定继承规范进行财富分配。法定继承人包括债权人之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权继承的其他人。倘若债权人先前签署过遗赠抚养协议,则遗产分配更应以该协议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