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缴纳保证金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以下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一般来讲,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公安机关缴纳现金,此举通常由面临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或其亲属完成,具体步骤包括:领取并携带收取保证金的通知书前往银行支付相应金额,随后,由银行开具相关回执并将之交付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手中。
其次,申请人亦可选择直接将保证金交付予负责办理案件的警官,之后,该警官将会把保证金转交至指定的银行,银行将出具回执并将其纳入案卷档案中,同时,回执的收款凭证将返还给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须在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时一次性全额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