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参与网上赌博活动本身并不能被认定为涉嫌违反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主要针对那些协助或支持他人在互联网领域中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而网上赌博本身并不隶属于这一类犯罪活动。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单纯参与和网络赌博无关的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参与的网络赌博活动涉及到对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掩饰、隐瞒,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涉嫌违反刑法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