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体系之下,对于非法拘禁的定义及定罪标准,并未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然而,通常情况下,若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长超过了24个小时,那么便可视为严重的犯罪行径;同样地,若一个人屡次或一次非法拘禁了三名或更多的人员,亦可分别被判定为多次或一次重罪;此外,若非法拘禁者对受害人进行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残暴对待,还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法拘禁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损,如残疾、死亡或精神失常,那么罪犯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而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也属于非法拘禁的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