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学员在接受驾培教学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运输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致使严重事故发生,并最终造成他人死亡之恶果,那么教练员有可能会被依法判定为从犯关系。
至于判决结果如何,需综合考量教练员在事件中所担负的责任程度(包括故意或者疏忽)及实际事故状况等因素。倘若教练员未能充分履行其指导与监管职责,以致产生过错行为,将有可能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