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占据了公共空间的部分,这无疑属于非法的建筑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这一类事件需要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与处理,其中主要负责的机构是城建局或者城市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
他们将会针对这些非法建筑物采取强制性的拆除措施。
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不被允许私自使用或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通道和场所,以此来保护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不受侵害。
一旦收到违法建设拆除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至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整改拆除;
否则,将收到违法建设强拆的更进一步通知,并且此次书面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后正式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