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指出,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任何形式的毒品均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且不论其数量之多寡,都会受到我国严格的刑事打击,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罚。这一点反映出,只要有外籍人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毒品有关的任何违法活动,他们极有可能会遭受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指控。
其次,对于外籍人士在华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否则一律适用本法。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贩毒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外籍人士在华犯罪都将受到我国刑法的管辖和制裁。
最后,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贩毒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同时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深远影响,更是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各主权国家的国内法。因此,无论犯罪者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都应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外籍人士在华贩毒必将触犯我国的刑法,并可能承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程度将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毒品数量的大小、社会影响的程度等诸多因素,由我国的司法机构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