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诉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是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
2、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2刑事案件申诉程序
刑事案件申诉程序
一、有××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人是合格的申诉主体的证据及申诉人的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
(一)证明原裁判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
“新证据”是指审批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是指:
1、作为原判决、裁定依据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
2、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未被采信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4、证明作为原判决、裁定主要定案依据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是指:
1、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据相矛盾;
2、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相矛盾;
3、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行为性质的证据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