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法律条例,酒后侮辱乃至谩骂警察的行径,无疑可能构成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权的严重阻碍。在情节极端恶劣之时,甚至将面临超过五天但不超过十天的行政拘留及相应数额(低于五百元)的罚款惩罚。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鉴于此类行为涉及到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阻挠,因此在量刑时应予以从严惩处。
至于最终的裁决结果,则需综合考量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如行为人的悔过态度、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以加重或减轻罪责的情节等。若行为人能够积极承认错误,并且未酿成重大不良后果,那么在量刑上或许会得到适当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