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两条关于欠钱不还的条款,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如果你只是欠了别人一万块钱左右没有还给人家,那你自己并没有犯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通常来说,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是那种用欺骗的手法,比如编造一些假话把真话说成假的之类的方法来骗走别人的财产。但是,如果你在借钱的时候就已经打算不还了,或者在借到钱以后用各种手段躲着不还,那就有可能会犯上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比如说,如果你在借钱的时候用了假的身份证件或者编造了一个假的借款理由,或者在借到钱以后跑得无影无踪,那你就有可能违反上面提到的那两条法律。所以说,虽然欠钱不还是不对的,但是只要你在借钱的过程中或者借完钱以后没有用欺骗的手段躲避还款,那你就不用担心会坐牢。不过,如果你真的做了这些事情,那就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