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人不小心弄伤了你,那要看情况来说明是谁该负责任。我们先得弄明白这起意外事故到底是哪个家伙干的,还要看他是不是有意为之或者是疏忽大意引起的。如果造成的伤害真的是无心之失的话,那就可能不算犯罪,可是受伤的那位还是有权让责任人赔付他因这次事故而产生的花费。
根据咱们中国的《民法典》第1179条说了,如果有人给你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那责任人就必须得赔付给人家治疗病痛所需的钱财、照顾病人的护理费用等等。要是不幸造成残疾甚至是生命消逝,还应该赔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补偿款。如果伤害的事情是你在做别人要求你做的工作时发生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委托别人做这个工作的一方(也就是雇主)通常来说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肯做事的一方(就是雇员)是故意犯错或做错严重的事情,雇主要么在赔偿给你后找他们追回损失,要么就得自己默默承受这个后果了。当然,如果是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伤害,受害人还是有权向那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寻求赔偿的。总的来说谁该为这个事故负责得看事故发生时的详细状况,比如说责任人的错误程度等等。如果是不小心弄伤的,那就属于民事侵权责任范围了,咱们得对此事负责,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