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必须支付案件受理费作为法定的前置性支出。若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之争,除缴纳正常的案件受理费用外,还需要依法承担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对于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他们有权提出缓期缴纳、减少缴纳或者免除缴纳诉讼费用的申请。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如若提起离婚诉讼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则必须依照上述条款,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