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百零三条明确阐释,任何涉及开设赌场的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犯罪。若是在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事件开展侦查调查过程中,决定采用上门抓捕的策略,犯罪嫌疑人势必将承受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最后的审判结果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且不仅限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行动、所涉金钱款项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威胁和影响等等。一旦犯罪嫌疑人被确认为“开设赌场”这一罪行,并且无其他能够增加或减少刑期的因素出现,他们可能会依据这条法规中的基本刑罚条款接受制裁,即可能受到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要支付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