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担任股东身份却非法定代表人并不意味着享有最终的经济利益,实际上,股东属于公司最终的经济受益人;法人作为公司职务的性质与股东迥然不同。具体而言,两者之间存在如下显著差异:
首先,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责任尽心尽力,而股东所负责的乃是资本投入的职责范围。
其次,法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享有权限,而股东仅作为投资方阶层,享有获取利润等特定权利。
最后,普通股东往往只承担投入金钱的责任,而法人则需要全权承担各类责任,其中还包含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