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贷人未能按照既定的约定期间偿还贷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条款,即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贷款人则须依照相关约定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逾期利息之责任。若是借款人在约定的一年内仍然无法如期还清债务,烦请债权人遵循以下若干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
1.敦促与追讨:
首先,债权人可向借款人发放书面的催告函,以提醒并确保贷款人能够按约还款。
2.协商解决之道:债权人可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延迟还款或分期付款的妥善解决方案。
3.诉诸法律途径:倘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4.执行程序启动:若法院最终判定债权人为胜诉方,且借款人仍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催款通知书等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作为有力的支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