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任期20年后的车位权益解决方案:若车位产权属长期性质(具体年限为70年),则在其使用期满后,将依照法规自动续约;倘若所涉车位仅享有20年之使用权,20年后,涉事方可进一步与业户磋商,以期达成续租协议。
如若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续期或归还该车位,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监管机构将有权无偿收回该车位,并视情节轻重对业户采取相应的罚款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