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遭到冻结,通常情况下,在六个月内便可自动解除相关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类资金的期限设立为最长期限六个月,而在此期间,申请方有权提出延长查封期限请求,但最长不得超出三个月。当所有延期要求均已用尽后,若无法再次申请查封,原有的查封措施将予以撤销,届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将会随之解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