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清偿债务之责。依此规定,债权人需要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且根据被告方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倘若债权人确实面临着撰写起诉状的困境,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予以书面记录,并向相关被告方送达副本。若债务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债义务,债权人则可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在此种情形下,若人民法院已就某一特定民事纠纷作出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件,而债务人却依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债权人即可据此提出执行申请,以便借助司法强制力来迫使债务人履行起还债责任。总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两种基本途径——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