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两次闯红灯行为遂被处以扣除12分的处罚,驾驶员需意识到驾驶证可能将被暂时扣留,因此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者有义务在收到相关处置通知的第十五天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发放机构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认知课程学习。经过深入且系统化的学习之后,车辆管理所将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天内安排一次针对该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一旦驾驶人成功通过此次测试并取得满意成绩,便可再次获得属于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