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针对刑事案件,其执业费用将根据各个工作阶段进行分别计算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在侦查阶段,每处理一宗案件向律师支付的费用应为人民币2,000至10,000元不等;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样的情形下,相关费用则会调整为每件案件需缴交的人民币2,000至10,000元;在进行一审程序时,每位律师的酬劳则将设定在每件案件人民币4,000至30,000元之间。
此外,在上述具体收费标准之内允许有最小程度的下调空间。
(二)对于上诉、死刑复核、再次审核、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律师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将依循一审阶段的同类型费用标准。
(三)如果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宗案件的多重阶段中负责代理,那么从第二阶段开始,他们将会被允许适度减少收费金额。
(四)当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也将据此作出调整。
(五)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多种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情况,可以按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单个计算案件数量,以收取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