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定为1%,这是国家政府于2008年4月24日后,经过严谨审批程序后做出的决定。在此之前,该税率曾经经历过多次调整。最早实行时,由1990年开始的6%双边征收模式,历经1991年的3%下调,1997年和1998年分别调整为5%和4%,最终在1999年再度降至3%;
然而,这个情况并未持续太久,2001年,该数值再次下调到2%,2005年后,更是直接回落至1%,而到了2007年,税率再次反弹到3%,直到最近,即2008年,政府再次对这一税率进行调整,将其定为与现在相同的1%。
证券交易印花税起源于普通印花税,但是步步进化,逐步演变为现在专门面向股票交易额进行征税的形式,因此也被誉为股票交易印花税。该税种仅适用于普通印花税中不应缴纳印花税的金融产品如基金及债券等,从而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同时,也明确突出了本税种所针对的纳税对象。考虑到股票的票面价值可能与实际发行价格存在差异的特殊性,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计税基础在于股票的票面价值。
另外,为了提高计算效率和增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我国政府制定的是比例税率,该税率使得整体税负相对较低。
对于中国的证券市场而言,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存在不仅仅是支付给国家财政的一笔重要收入,而且也是政府通过合理引导金融市场来增强税收收入的一种有效手段。例如,1993年,我国因印花税得到的收入高达22亿人民币,占据了全国财政总收入的0.51%;而到了2000年,这一数字竟增长至惊人的478亿人民币,占据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更高达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