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一种书证形式,借据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能够被广泛应用于判定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为自己提出的观点负责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材料,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审查核验,以便确认其有效性。因此,针对民间借贷纠纷这类问题,借据无疑是一项有力的证据组成部分,可以起到印证借贷关系存在与否的关键作用。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尽可能提供借据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借据原件,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由法院进行核实查证。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严格审查借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以确保其作为证据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