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条件下方可适用缓刑。缓刑乃是在特定条件下对原判决中的主刑予以暂缓执行,为此,缓刑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犯人仅为累犯以外的人员;累犯之所以不能适用缓刑,缘于累犯在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之后的法定期限内再度触犯法律,其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均相对较高,相较之下,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即便涉及的刑事犯罪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微不足道,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较低,采用缓刑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此类罪犯将不会再对社会产生威胁。在判断罪犯是否仍会带来危险时,除了看刑法本身的震慑教育效果外,更重要的是考虑罪犯本人对所犯犯罪行为的认知程度、悔过表现以及犯罪情节等因素。倘若罪犯未能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亦无悔过之心,那么他/她必然会再度对社会构成威胁;但若罪犯所触犯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手法令人发指,即便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处罚,也不宜采取缓刑措施,原因在于这些人仍然有可能继续威胁社会安宁。实施缓刑所需的两个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方能考虑适用缓刑。一般情况下,获准保释的嫌疑人获得缓刑的可能性极高,然而具体的审判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