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未持有驾驶执照而擅自驾驶摩托车者,将面临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惩戒,同时,有可能会被依法判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至于是否会被拘留的问题,这在法律上属于警察机关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当事人可尝试进行辩论以减免拘留的惩罚。
此外,您可以前去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有关人员,了解是否存在通过缴纳罚款替代拘留惩罚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于未持驾驶执照而驾驶摩托车的行为,最高可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