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并因此意外受伤时,责任方即肇事者须承担支付当事人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即误工费)、为照顾伤患患者而支付的相关经济补偿(即护理费)和出行所必需的开支(即交通费)、为患者提供临时住宿而产生的费用(即住宿费)、必要情况下对住院期间饮食所必须的支出(即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加速病情恢复所需的营养供给(即营养费)等等。
同时,对于因为意外交通事故而导致负伤严重要进行伤势康复治疗和正常工作受限的当事人,责任方还应该负责支付其因此而减少的合法收入的补偿。
另外,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留下残疾,责任方也需要额外支付费用帮助患者配置辅助性设备并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来安抚受害者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