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明文规定,恶意打碎他人窗户玻璃进行盗窃活动等同于蓄意破坏公共财产,如其行为性质较为恶劣,可依法判处十天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同时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可知,恶意打碎他人窗户玻璃进行盗窃的违法者所面临的刑事拘留期限,大约为十天至十五天之间。若此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损坏财产罪名,并且涉及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可能会被法律严厉追责,遭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惩罚;倘若恶意打碎他人窗户玻璃进行盗窃的财产数额达到了惊人的巨大程度,或是出现了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可能会被法律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